保障 | 尊享 |
年度最高计划限额 | 2800万元 |
1.医院收费、医生和专科医生费用 a)住院或日间留院治疗费用 b)有关辅助器材费用 |
a)全额 b)每个医疗状况最高限额12600元 |
2.诊断程序 | 住院、日间留院或门诊 全额赔偿 |
3.紧急救护运送费用 | 全额 |
4.家长住宿费用 | 全额 |
5.新生婴儿保障 | 每个保险期内最高限额940,000元 |
6.新生婴儿陪伴母亲的医院住宿費用 | 全额 |
7.整形外科手术 | 全额 |
8. 紧急住院牙科治疗 | 全额 |
9. 住院精神疾病治疗 | 每个保险期內全额赔偿,最长期限为30日 |
10. 终末期疾病 – 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 |
住院和日间留院治疗 终生最高限额为630,000元 |
11. 美国境內的紧急非选择性治疗 – 在不超过30日(含30)日的计划行程 |
意外:全额赔偿 疾病:住院和日间留院 护理, 每个保险期内最高 限额310,000人民币 |
12. 住院现金津贴 | 每晚最高限额1575元 |
13. 艾滋病 AIDS 因有证明的工作意外事故或输血而感染。保障提供仅限于被保险人已连续投保三年或以上。 |
住院及日间留院治疗最高限额310,000元 |
14. 器官移植 a)治疗 b)捐献者医疗费用 |
a)全额 b)每个保险期內最高限额310,000元 |
15. 癌症治疗 | 全额 |
16. 怀孕和分娩期间出现的医疗狀況 | 全额 |
17. 转运和送返 转运 a)交通费用 b)接受日间留院治疗期间,往返医院赴诊时的当地合理交通费用 c)随行照料人员在往返医院时产生的合理交通費用 d)非医院住宿费用 送返 |
a)全额 b)全额 c)全额 d)每日最高限额1800元每人每次转运最高限 63,000元 送返全额 |
18. 遗体运送 a)运送被保险人遗体或骨灰至国籍所居国或居住地时的费用 b) 死亡所在地的土葬或火葬时产生的费用 |
a)全额 b)最高限额126,000元 |
19. 日间留院和门诊手术 | 全额 |
20. 门诊医生费用 a)含括咨询费在內的医生收费 b)物理治疗 |
a)全额 b)每个保险期内最高 20次全额赔偿 |
21. 门诊精神疾病治疗 | 每个保险期内最高限额 47,000人民币 |
22. 替代疗法 |
每个保险期内最高达 15次 , 每次最高限额 945人民币 |
23. 中医治疗 | 每个保险期内最高限额 7,800人民币 |
24. 家居护理 a)合格护士在被保险人家中提供护理的费用 b)紧急出诊要求的情況下,全科医生在正常门诊时间之外出诊的費用 |
a)全额赔偿最高达120日 b)每个保险期内最多 高达5次 |
25. 康复治疗 | 全额 |
26.先天性疾病 | 每个保险期內最高限额945,000元 |
27. 慢性病症 | 每个保险期内最高限额 220,000人民币 |
28. 肾衰竭和肾透析 | 每个保险期内 最高限额472,000人民币 |
29. 牙科 a) 例行牙科治疗 b) 复杂的牙科治疗 |
a)每个保险期内最高 限额9,400人民币 b)每个保险期内最高 限额18,900人民币 |
30. 生育保障 等待期: 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之后的12个月內产生的任何费用将不予赔付。 |
每个保险期内最高限额 94,000人民币 |
附加选项 | |
31. 美国境內的选择性治疗 | 可供选项 每个保险期内的最高限额 9,450,000人民币 |
32. 门诊费用的自付比例 | 可供选项 应根据保障第20条赔付 但有20%的自付额 |
33. 门诊直付医疗网络 | 可供选项 |
34. 大中华区选择 |
可供选项 大中华区以外的紧急非选择 性治疗, 因疾病治疗的最高 限额310,000人民币 |
35. 病房限制 –(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居民) |
可供选择 15%自付比例, 每个医疗状況最高自付额为47,000元 |
36. 昂贵医院自付比例 |
可供选项 20%自付比例, 每个 医疗状况最高自付额为 63,000人民币 |
37. 昂貴医院限制 | 可供选项 |
38. 门诊限制 | 不予承保 |
39. 住院及门诊自付比例 |
可供选项 20%自付比例, 每个 医疗状况最高自付额为 63,000人民币 |
免赔额选项 | ||||
40. 标准免賠额 | 零 | 630元 | 630元 | 630元 |
自选免赔额 | 6300元 | 零 | 零 | 零 |
15700元 | 300元 | 300元 | 300元 | |
31500元 | 1500元 | 1500元 | 1500元 | |
63000元 | 3100元 | |||
94500元 | 6300元 | |||
15700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