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项目 | 保障说明 | 计划一 | 计划二 |
地理涵盖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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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大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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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最高赔偿限额 |
本保单项下主被保险人和附属被保险人 累计赔偿限额 |
30万 | 50万 |
免赔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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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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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覆盖范围 | 本范围之外的医疗机构发送的费用不予赔付 |
计划一指定私立医疗机构, 公立医院 |
计划二指定私立医疗机构, 公立医院 |
保障期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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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保单生效日起,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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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(主被保险人)保障基本责任 | |||
妊娠身故保险金 |
主被保险人再妊娠周期中(包含分娩过程中) 或分娩后因分娩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,赔付本项保险金额。 给付妊娠身故保险金后,合同终止 |
5万 | |
人工流产医疗保险金 |
主被保险人患妊娠并发症, 对因人工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付。 当给付人工流产医疗保险金达到限额, 或人工流产结束后,合同终止 |
限额5000元 | |
妊娠并发症医疗保险金 |
对主被保险人所患42种(种类参照列表)妊娠并发症 的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付 |
限额10万元 | 限额30万元 |
部分福利限制 | 床位费、膳食费 |
每日限额1200元,限3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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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治疗和专业护理费 |
限7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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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(附加被保险人)保障基本责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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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医疗保障 | |||
新生儿门诊医疗保险金 | 医疗费、治疗费、处方药费、检查检验费、耐用医疗设备费、理疗和中医治疗费 |
限额5万元 双胎情况下为限额5万元/人 |
限额10万元 双胎情况下为限额10万元/人 |
赔付比例 | 公立特需包含公立医院特需部、特诊部、VIP部、国际部 |
公立特需:80% 公立医院普通部及计划一指定私立医疗机构:100% |
公立特需:80% 公立医院普通部及计划二指定私立医疗机构:100% |
部分福利限制 | 理疗和中医治疗费 |
限额1500元 双胎情况下为限额1500元/人 |
限额2000元 双胎情况下为限额2000元/人 |
耐用医疗设备费 |
限额1万元
双胎情况下为限额1万元/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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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医疗保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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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住院医疗保险金 |
一般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: 常规住院费、处方药费、检查检验费、耐用医疗设备费、住院手术费
视同住院的一般医疗费用: 特定疾病治疗费、康菲治疗和专业护理费、门诊和日间手术费、日间留观费 |
同保单限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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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付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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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特需:80% 公立医院普通部及计划一指定私立医疗机构:100% |
公立特需/新世纪集团医疗机构:80% 公立医院普通部及计划一指定私立医疗机构:100% |
部分福利限制 | 床位费、膳食费 |
每日限额1200元 双胎情况下为每日限额1200元/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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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治疗和专业护理费 |
限90天 双胎情况下为限90天/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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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NICU住院期间费用 |
限7天 双胎情况下为限7天/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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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天性疾病保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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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| 对附加被保险人所患13种(种类参照列表)先天性疾病的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付 |
限额1万元 双胎情况下为限额1万元/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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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救和转运保障(主被保险人和附加被保险人共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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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医疗保险金 | 急救费用、境内异地就医交通费用 | 限额1万元 |
妊娠并发症清单(42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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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并发症(27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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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|
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|
妊娠期舞蹈病 |
子痫前症 |
妊娠剧吐 |
19脐带异常 |
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 |
轮廓胎盘 |
前置胎盘 |
血管前置 |
妊娠合并肠梗阻 |
胎盘早剥 |
羊水过多 | 围产期心肌病 |
母婴血型不合 |
羊水过少 |
妊娠合并骨软化病 |
妊娠糖尿病 |
胎膜早破 |
妊娠合并皮质醇增多症 |
妊娠心肌梗塞 |
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|
妊娠合并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 |
妊娠静脉血栓栓塞 |
胎儿宫内窘迫 | 妊娠HELLP综合症 |
妊娠合并肺动脉高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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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时并发症(8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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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宫破裂 |
羊水栓塞 |
宫颈及阴道裂伤 |
子宫内翻 |
产后出血 |
产科休克 |
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|
羊膜腔感染综合症 |
产后并发症(7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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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褥期感染 | 产褥期严重精神异常 | 产后尿潴留 |
产褥期乳腺炎 |
晚期产后出血 |
产后宫内感染 |
子宫复旧不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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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天性疾病清单(13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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脊柱裂或颅裂 |
先天性脑积水 |
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|
法乐氏四联症 |
完全性大动脉转位 |
先天性食管闭锁或食管气管瘘 |
唇腭裂 |
先天性肛门闭锁 |
尿道下裂 |
先天性膈疝 |
膀胱外翻 |
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|
苯丙酮尿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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