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版 | 标准版 | VIP版 | |
保障内容 | 癌症 | 1)癌症治疗;2)心脏搭桥手术;3)心脏瓣膜置换和修复手术;4)神经外科手术;5)活体器官移植;6)骨髓移植 | |
保额 | 每个保单年度300万 | 每个保单年度600万 | 每个保单年度1200万 |
旅行 |
经济舱 每个保单年度6万元 |
经济舱 | 公务舱 |
住宿 |
3-4星级酒店 每个保单年度6万元 |
3-4星级酒店 | 5星级酒店 |
住院津贴 | 无 | 600/天,每个保单年度最多60天 | 1200/天,每个保单年度最多60天 |
药品福利 | 每个保单年度30万元 | 终身30万 | 终身30万 |
归国津贴 | 无 | 无 | 终身12万 |
费率 | 1784元 | 2519元 | 4925元 |
一、涵盖的疾病及治疗:
癌症(所有恶性肿瘤、原位癌、癌前病变,但皮肤淋巴癌除外)、冠状动脉旁路手术、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术、神经外科、活体器官移植、骨髓移植
二、涵盖的地域:
常驻大中华地区的中国人在大中华地区以外的任何地方的就医(除“涵盖的费用”中的第6条的药品福利外,不涵盖发生在大中华区域内的任何其他费用)
三、涵盖的费用:
1、诊疗
2、交通:被保险人和1名陪同者(和器官捐赠者)的飞机票
3、住宿:被保险人和1名陪同者(和器官捐赠者)在治疗国的住宿费用
4、遗体送返或当地火化
5、住院津贴
6、药品福利:如果被保险人在国外治疗住院超过3个晚上,被保险人在治疗国完成治疗后回到大中华地区后的,国外治疗医生开具的、持续治疗所需的、国家批准的药品的费用
7、归国津贴:如果被保险人在国外治疗住院超过3个晚上,被保险人在治疗国完成治疗后回到大中华地区后,一次性支付的津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