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保障 | 优越100 | 优越200 | 优越300 | 优越400 | 优越500 | |
最高保险金额 |
每一病症 25万美元 或人民币160万元 |
每保险年度 25万美元 或人民币160万元 |
每保险年度 300万美元 或人民币1920万元 |
每保险年度 300万美元 或人民币1920万元 |
每保险年度 300万美元 或人民币192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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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与门诊手术费用补偿 | ||||||
膳宿费(包括一般护理费); |
每天1,600元 (250美元) |
每天1,920元 (300美元)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父母陪宿费用 (在同一病房内加 床); |
无 | 全额 | ||||
手术室费、重症监护护理费、X 光透视费、CT 扫描费、核磁共振 费、B 超费、化验费、药物或药 品费用、血液与血浆费用、外科 器材费、轮椅租金、拐杖和助步 架费用以及普通手术植入物费 用; |
全额 | 全额 | ||||
外科医生诊断费,包括手术前咨 询、手术后及外科医生门诊随访 咨询; |
每一病9.6万 (美元1.5万) |
每一病12.8万 (美元2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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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醉费; |
外科医生诊断 费的30% |
外科医生诊断 费的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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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费用,包括内科、专科、放射科、理疗科和病理科医生费用。 | 全额 | 全额 | ||||
入院前治疗补偿 | ||||||
若被保险人因承保病症住院,则 本公司赔付在其入院之日前30天 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,但所有 治疗均须由医生提供且与住院病 症直接相关。 |
每一病 症6,400元 (1000美元) |
每一病 症6,400元 (1000美元)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出院后治疗补偿 | ||||||
若被保险人因承保病症住院,则 本公司全额赔付自其出院之日起 90 天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。 医生及专家门诊的诊疗费用; 主治医生证明有必要进行的理疗 师、脊椎整形医师、针灸师的治 疗费用; 药物或药品费用;X 摄片、化验 费用;手术器具费用。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肿瘤 | ||||||
化疗和放射疗法费用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肾脏透析 | ||||||
肾脏透析费用 |
终身9.6万元 (1.5万美元) |
终身9.6万元 (1.5万美元)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妊娠并发症 | ||||||
因妊娠并发症而发生的必要住 院费用,包括新生儿费用。 |
适用住院与门 诊手术费用限额 |
适用住院与门 诊手术费用限额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艾滋病/人体免疫缺损病毒 (HIV)保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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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保险合同首个生效日期起持 续续保五(5)年后出现与人 体免疫缺损病毒(HIV)有关 的疾病 |
终生16万元 (2.5万美金) |
终生16万元 (2.5万美金) |
终生64万元 (10万美金) |
终生64万元 (10万美金) |
终生64万元 (10万美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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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护理费用补偿 | ||||||
住院期间所发生的私人护理费 用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在出院后或医院手术后即由注 册护士提供家庭护理的费用 |
无 | 无 | 全额,28 周 | 全额,28 周 | 全额,28 周 | |
精神或神经功能紊乱医疗费用 补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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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治疗费用 | 无 | 无 |
3.2万元; (5000美元) 终生6.4万元 (1万美元) |
3.2万元; (5000美元) 终生6.4万元 (1万美元) |
3.2万元; (5000美元) 终生6.4万元 (1万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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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移植费用补偿 | ||||||
心脏、肝脏、肾脏、骨髓、角 膜、肺移植费用 |
每一病症 160万元 (25万美元) |
每一病症 160万元 (25万美元) |
每一病症 480万元 (75万美元) |
每一病症 480万元 (75万美元) |
每一病症 480万元 (75万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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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容/临终关怀保障 | 无 | 无 |
终生6.4万元 |
终生6.4万元 |
终生6.4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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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症费用补偿 (详情请参阅急症服务计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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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紧急救援服务,包括急救 援助与运送。 当地医院的救护车费用; 急诊室治疗的费用 健全与天生的牙齿在遭受意外事故后14 天内发生必要的治疗费用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遗体送返费用 |
4.8万元 (7500美元) |
4.8万元 (7500美元) |
4.8万元 (7500美元) |
4.8万元 (7500美元) |
4.8万元 (7500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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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病 | ||||||
因慢性病需要入住医院进行治 疗的费用。 |
适用住院与门诊 手术费用限额 |
适用住院与门诊手 术费用限额 |
全额 | 全额 | 全额 | |
与慢性病相关的医生与专科医 生诊疗以及处方药物费用: |
无 |
若选择门诊医疗, 则有此保障 |
无 | 全额 | 全额 | |
门诊费用补偿 | ||||||
医生与专科医生门诊; 经主治医生推介的理疗医生; 处方药物、敷料、X 光透视、 诊断检验与外科器材。 |
无 |
3.2万元 (5000美元) |
无 | 全额 | 全额 | |
补充医疗费用补偿 | ||||||
理疗师( 无需主治医生推介)、脊椎指压治疗师、 整骨医生、同种疗法医师、足病医师、语言治疗师 或营养医师;针灸、正骨以及中医, 每次诊疗费用以50 美元或人民币320元为限 |
无 | 无 | 无 |
3,200元 |
3,200元 (500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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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障 (无免赔额) | ||||||
妊娠发生的产前与产后服务、 流产、堕胎、分娩费用(包括 一切医院与医生费用)及最多 七天的婴儿室护理费用 |
无 | 无 | 无 | 无 |
每次怀孕 10,000美元或 人民币64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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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选保障 | ||||||
齿科 | ||||||
常规牙科治疗 包括检查,洁牙,普通复合充 填补牙术,镶牙(金牙除 外),拔牙,密封 |
4,480元 (700美元) |
4,480元 (700美元) |
4,480元 (700美元) |
4,480元 (700美元) |
4,480元 (700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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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牙科修复术 | ||||||
拔除阻生牙、掩埋牙或未萌 牙;牙根移除;牙根管治疗; 牙瘤剔除;根尖切除术;牙桥 托安装或修复(金牙桥托除 外);牙全冠安装或修复(金牙 全冠除外);假牙安装或修复。 |
9,600元 (1,500美元) |
9,600元 (1,500美元) |
9,600元 (1,500美元) |
9,600元 (1,500美元) |
9,600元 (1,500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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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保障 | ||||||
任一地方享受医疗保险服务,包括 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。 |
只提供全球 保障 |
只提供全球保障 | 可选 | 可选 | 可选 | |
免赔额 | ||||||
多档免赔额供选择,有效节约保 费 |
每一病症 500美元或人民币 3,200元 1,000美元或人民 币6,400元 2,000美元或人民 币1.2万元 5,000美元或人民 币3.2万元 |
每年 无 500美元或人民币 3,200元 1,000美元或人民 币6,400元 2,000美元或人民 币1.2万元 5,000美元或人民 币3.2万元 |
每年 无 500美元或人民币 3,200元 1,000美元或人民 币6,400元 2,000美元或人民 币2,800元 5,000美元或人民 币3.2万元 |
每年 无 500美元或人民币 3,200元 1,000美元或人民 币6,400元 2,000美元或人民 币1.28万元 5,000美元或人民 币3.2万元 |
每年 无 500美元或人民 币3,200元 1,000美元或人民 币6,400元 2,000美元或人民 币1.28元 5,000美元或人民 币3.2万元 |
保障利益 | 各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| |||||
经典计划 | 优选计划 | 卓越计划 | ||||
儿童计划 | 成人计划 | 儿童计划 | 成人计划 | 儿童计划 | 成人计划 | |
意外身故、残疾及烧烫伤 |
15000美元或 人民币96000元 |
75000美元或 人民币480000元 |
15000美元或 人民币96000元 |
150000美元或 人民币960000元 |
15000美元或 人民币96000元 |
300000美元或 人民币1920000元 |
每日住院津贴(每一保险年度 总赔偿日数以90天为限) |
无 | 45美元或人民币288元 | 无 | 80美元或人民币512元 | 无 | 80美元或人民币512元 |